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到2027年,全省氢能产业发展取得明显进展,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关键材料和设备加快突破,在交通运输、氢储能、氢冶炼、氢化工等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应用,市场机制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集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骨干企业10家左右,氢能关键材料部分领域产业规模全国领先,氢能装备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特色氢能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一港两廊多区”发展格局初步构建。
打造一个氢能绿港。充分发挥岳阳港口优势,提升工业副产氢回收纯化水平,布局建设一批绿氢项目和绿色燃料加注设施,加大港口集卡、叉车等设备的氢燃料动力替代,以内河航道为试点,逐步推动氢动力船舶的示范应用,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氢能绿港。
构建两条示范走廊。积极对接国家氢能高速公路综合示范线建设,以京广、沪昆等湖南境内高速路段为中心,加快布局加氢设施,构建以高压气运为主导的氢能运输网络,逐步探索氢能在大中型货车、冷链物流等车型的应用示范,打造两大氢能应用示范走廊。
建设若干应用示范区。支持长沙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市场应用等优势,加快全链条技术创新研发及应用推广,培育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及研发团队,重点在长沙经开区、宁乡高新区、雨花经开区等打造氢能工程机械应用、氢燃料电池制造示范区。鼓励株洲开展关键材料和装备、燃料电池及整车攻关,加快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打造轨道交通和低空经济应用示范区。支持郴州发挥风光水资源优势和产业综合优势,谋划推进一批标志性工程,打造“绿电制氢+氢冶炼”、氢动力船舶应用示范区。在娄底等地运营强度大、行驶路线固定的工业园区(厂区),打造重卡运输应用示范区。逐步推进衡阳、邵阳、常德、益阳等地因地制宜打造氢能应用示范区。
打造氢能产业集群。以氢能装备和材料产业为重点,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开发氢气提纯装备,加快PEM电解槽、碱性电解槽、高温氧化物电解槽开发和示范应用,持续提升制氢加氢一体站设计和建设能力,形成多元化制氢装备批量化生产能力。加快氢气液驱泵和压缩机、车载储氢系统等加氢和储运装备攻关。重点发展制储运相关的高性能合金、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等材料产业,持续推进电堆、柔性石墨双极板、碳纸等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国产化。
全文如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湘发改高技规〔2025〕60号
省直各相关单位:
《湖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湖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湖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以打造氢能装备和材料高地、氢能应用示范区为目标,探索创新发展模式,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应用场景示范、产业集聚发展、发展生态优化等四大工程,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氢能产业发展体系。
到2027年,全省氢能产业发展取得明显进展,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关键材料和设备加快突破,在交通运输、氢储能、氢冶炼、氢化工等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应用,市场机制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集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骨干企业10家左右,氢能关键材料部分领域产业规模全国领先,氢能装备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特色氢能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一港两廊多区”发展格局初步构建。
二、发展模式
(一)统筹布局、全域协同。强化全省一盘棋,积极融入全国产业布局版图,统筹考虑氢能供应、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合理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推动构建错位发展、协同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创新驱动、应用带动。加快氢能创新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突破氢能应用技术瓶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以重点行业领域应用为先导,带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氢能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
(三)突出优势、形成特色。依托省内创新研发和产业发展优势,加快全产业链关键材料和装备攻关,推进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中重型车辆、专用车、船舶、无人机、储能、发电、冶炼等优势领域的示范应用,打造全国氢能关键材料和装备高地、氢能应用示范区。
(四)龙头引领、多方联动。推动龙头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构建更加协同高效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体系,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创新力。
(五)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完善产业发展基础性制度体系,大胆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探索氢能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和产业规模化、商业化发展。
三、空间布局
(一)打造一个氢能绿港。充分发挥岳阳港口优势,提升工业副产氢回收纯化水平,布局建设一批绿氢项目和绿色燃料加注设施,加大港口集卡、叉车等设备的氢燃料动力替代,以内河航道为试点,逐步推动氢动力船舶的示范应用,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氢能绿港。
(二)构建两条示范走廊。积极对接国家氢能高速公路综合示范线建设,以京广、沪昆等湖南境内高速路段为中心,加快布局加氢设施,构建以高压气运为主导的氢能运输网络,逐步探索氢能在大中型货车、冷链物流等车型的应用示范,打造两大氢能应用示范走廊。
(三)建设若干应用示范区。支持长沙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市场应用等优势,加快全链条技术创新研发及应用推广,培育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及研发团队,重点在长沙经开区、宁乡高新区、雨花经开区等打造氢能工程机械应用、氢燃料电池制造示范区。鼓励株洲开展关键材料和装备、燃料电池及整车攻关,加快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打造轨道交通和低空经济应用示范区。支持郴州发挥风光水资源优势和产业综合优势,谋划推进一批标志性工程,打造“绿电制氢+氢冶炼”、氢动力船舶应用示范区。在娄底等地运营强度大、行驶路线固定的工业园区(厂区),打造重卡运输应用示范区。逐步推进衡阳、邵阳、常德、益阳等地因地制宜打造氢能应用示范区。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开发清洁高效的工业副产氢提纯制氢技术,重点突破兆瓦级PEM电解水制氢、大功率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前瞻布局高温固体氧化物制氢、海水淡化制氢、光电催化制氢等技术。大力发展制氢加氢一体化技术。加快突破高压气氢、低温液氢、液体介质储氢、长距离管道输氢、固态储氢、高可靠性车载供氢系统等储运环节关键技术。开展膜电极、双极板、碳纸、催化剂等燃料电池零部件关键技术研发,探索推进燃料电池固定电站技术创新。推进绿氢化工、氢冶金、氢能动力等前沿技术研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2.强化重大平台建设。推动长沙牵头,株洲、岳阳、郴州、娄底、益阳、衡阳等参与创建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争取布局建设氢能领域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整合行业优质创新资源,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国际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多元化多层次创新载体,系统推进原始创新研究和重大装备攻关、中试转化和工程化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3.促进创新成果转化。鼓励高校院所围绕高效低温氨分解制氢、氢电热联供系统等新兴优势领域,加快技术攻关与项目孵化。支持氢能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装备、关键材料等纳入“五首”清单。鼓励行业优势企业、服务机构,牵头搭建关键材料和零部件检验测试、氢气品质检测、燃料电池及整机成套测试认证等检验检测平台,以及研发设计、中试集成、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氢能领域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重大项目在湘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二)实施应用场景示范工程
4.加快装备领域规模应用。以混凝土搅拌车、起重机、泵车、矿卡等工程机械领域典型应用场景为牵引,以湘江新区、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娄底娄星区、郴州临武经开区等重点区域为试点,推动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率先探索、先行先试,逐步推动氢能源在工程机械领域的大规模应用。依托机场、港口、物流等大宗物料搬运场景,推动实现重型载货车、叉车的分阶段替换。(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管理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
5.开展交通领域示范推广。优先在京广、沪昆等湖南境内高速路段建设加氢站,以中远途、中重载燃料电池商用车的示范应用为重点,推动建设两大氢能应用示范走廊。以岳阳城陵矶港,以及东江湖、翠江、郴江、便江等水域旅游为试点,推进船舶动力系统更新和升级改造,打造氢能绿港和氢动力船舶应用示范区。鼓励各预算单位带头采购燃料电池汽车,新购置或更换公务用车、环卫车时按一定比例选用燃料电池汽车,支持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率先开展应用示范。依托省内产业优势,加大轨道交通、乘用车等领域氢能应用推广力度,探索推进在无人机等领域开展新技术研发、验证和应用示范,鼓励郴州飞天山—东江湖率先开展氢动力旅游轨道交通应用示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6.试点布局储能用能领域。推动氢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领域的应用示范,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应用新模式,鼓励郴州率先开展“源网荷储氢一体化”项目试点。在工业园区、矿区、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等开展以氢能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试点推进通信和数据存储等领域氢能分布式应急电源应用示范,推动建设一批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7.拓展多元领域示范应用。利用钢铁、稀贵金属冶炼、火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机遇,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和特色工业园区探索布局“绿电制氢-氢冶金”、煤电低碳化改造等示范应用项目。深度开发氢能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潜力,逐步延伸到合成氨、合成甲醇等下游终端化工产品。探索氢能在农业、食品、医药等领域的应用。鼓励重点区域与企业、研发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前瞻谋划“氢能社区”“零碳工厂”“氢能园区”规划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实施产业集聚发展工程
8.打造氢能产业集群。以氢能装备和材料产业为重点,打造一批产业集群。开发氢气提纯装备,加快PEM电解槽、碱性电解槽、高温氧化物电解槽开发和示范应用,持续提升制氢加氢一体站设计和建设能力,形成多元化制氢装备批量化生产能力。加快氢气液驱泵和压缩机、车载储氢系统等加氢和储运装备攻关。重点发展制储运相关的高性能合金、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等材料产业,持续推进电堆、柔性石墨双极板、碳纸等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国产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9.突出优势企业引育。推动大型能源企业、制造企业和钢铁企业加快布局实施一批氢能制储运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打造氢能应用示范龙头企业。支持制氢、氢能装备和氢能材料领域优势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主动对接佛山等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城市,强化以商招商、以链招商、靶向招商,细化招商企业清单,引进一批氢能领域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关键环节高水平创新型企业和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10.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引导各地合理布局、有序推进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相关项目。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中重型车辆、船舶、无人机、储能、发电、冶炼等领域示范应用,集中资源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探索氢能商业化发展路径。围绕产业链薄弱环节,引进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和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四)实施发展生态优化工程
11.创新管理机制。明确氢能产业、项目审批、行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主管部门及工作流程。优化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等审批手续。探索优化车辆运营、道路运输等管理模式。在落实氢能应用场景的前提下,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试点项目在非化工园区发展。建立完善氢能车辆高速通行优惠机制、氢能车辆新能源牌照发放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借鉴国内外先发地区经验,探索项目审批管理、安全监管、能源电力政策、碳排放核减等新体制机制,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2.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低成本工业副产氢供应和低碳化改造能力,加快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和成本优化,逐步构建以绿氢为主的供氢体系。鼓励优先在风光资源丰富,以及京广高速长岳和长株段、国道沿线、重要港口码头、产业园区等应用场景较为成熟的区域,利用符合条件的现有加油加气站改(扩)建制氢加氢装置,支持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科学规划氢气综合输运网络,重点发展高压气态储氢与长管拖车运输方式,逐步试点建设长距离输氢管道,探索液氢、固态等储运方式。鼓励开展先进制氢、储运、加氢设施试点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3.推动标准建设。强化落实《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鼓励产学研用各方共同参与氢能基础与安全标准、制储运氢装置和加氢站等供应标准、交通和储能等应用标准研究制定和应用实施。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提升国际标准化能力,参与氢能国际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壮大人才队伍。鼓励高校布局能源动力相关学科专业,探索机械、化工、材料、能源等学科交叉设置,加大氢能产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职业院校开设相关学科专业,培育高素质技能技术人才。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与高校加强合作,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实训基地等。以氢能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为导向,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团队引进培育。(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将氢能产业发展纳入全省新能源产业工作专班重点工作。推动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交通、应急、能源等各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协调解决氢能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营造有利于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领军企业作用,建立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和协作发展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引导省级专项资金、基金加大对氢能技术和装备攻关、示范应用的支持力度,持续降低用氢成本,推动氢能商业化发展。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围绕绿氢制备、应用场景建设、氢能综合利用、行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三)加强安全监管。出台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审批、建设、运行到应急处置各环节,以及各类应用场景下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安全管理责任。探索建设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
(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氢能制、储、输、用的安全法规和标准宣贯工作。支持举办氢能产业发展论坛、研讨会和展览会,加强科普宣传,持续提高公众对氢能产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有利于氢能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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