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00万,2024年度北京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2022修订版)奖补申报启动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作者:榆氢网 | 发布时间 :2025-11-05 | 7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0月31日,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征集的通知》。

  以下为原文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申报指南(附件2)。

  二、支持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氢能领域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征集范围为《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第四条-第十二条。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申报本政策的企业,须经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推荐;同时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查询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4日。

  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同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区经信局407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

  2:2024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申报指南

  3:属地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填报)

  4: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填报)

  5: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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