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付胜利:以政策协同破局 加快推进绿电制氢落地

来源: 荆门日报 | 作者:榆氢网 | 发布时间 :2026-03-13 | 13 次浏览: | 分享到:

“绿电制氢是实现碳中和的关键路径,目前面临成本较高、政策支持不足等挑战,亟需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来推动其健康发展。”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石化荆门分公司电气维修首席技师付胜利为推动绿电制氢产业化提速、助力湖北氢能强省建设建言献策。

  当前,全国多地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工业副产氢能力和新能源装机容量,为绿氢大规模制备和氢电协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基础。中国石化等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多家制氢用氢单位,具备大规模制氢和用氢能力,并在氢能装备制造、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氢能产业“制储运加用”及其前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链布局基本完备,氢能全产业集聚态势明显。

  “绿电制氢兼具清洁与可再生特性,在工业脱碳、能源调峰等领域前景广阔,我国产业发展基础已十分坚实。”付胜利坦言,当前绿电制氢产业仍面临较大挑战:离网制氢成本高,相较灰氢缺乏市场竞争力;直连制氢受容量费、需量费叠加影响,成本进一步抬升;新能源发电项目政策与行业内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倒置,影响企业投资积极性。

  “随着低碳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转型,市场对绿氢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国家及地方政府已出台一系列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仍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为此,付胜利提出三个具体建议:一是执行统一的氢储能配置政策。在绿氢发展初期,通过落实绿电用户、提高配储比例或自用比例等方式来消纳绿电波动性强的影响。同时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提高配置比例,促进绿氢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取消或降低绿电制氢容量电费。由新能源企业按照绿氢+储能方式配置,以氢储能方式消耗电量。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取消或降低绿电制氢容量电费,降低制氢用电成本,提高绿氢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对新能源企业监管和指导,确保其按照政策要求配置氢储能设施。三是制氢项目和新能源项目指标批复同步匹配。优化新能源指标与电解水制氢项目的批复流程,确保两者同步匹配。企业投资决策时,可先拿到新能源指标再批复项目立项;项目建成后,对出氢条件和新能源并网条件进行同步验收。不具备出氢条件的项目不予并网,以此推进绿氢产业发展。同时加大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监管力度,确保项目按照规划要求顺利实施。 (记者章辉 吴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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