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新政以“积分制”替代“现金直补”,单个城市群4年最高可获得16亿元奖补资金,旨在破解此前氢能产业推广中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指标完成率不足50%等突出问题。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0到1”的突破,正进入跨越技术经济拐点、迈向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此次试点以“应用牵引、场景驱动”为核心,推动氢能产业从“政策输血”转向“自我造血”。
产业链逐步完善
氢能兼具能源、资源、储能介质三重属性,氢能产业科技含量高、低碳属性强、发展空间大。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将为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氢能根据其制取方式和碳排放情况,通常被划分为灰氢、蓝氢和绿氢三大类,每一类氢能在能源利用效率、环境影响以及经济成本等方面均有显著差异。
“十四五”期间,中国氢能产业已初步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截至2025年底,全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近4万辆,建成加氢站574座、加氢能力超360吨/天,居全球首位。一批万吨级绿氢、十万吨级绿色氨醇、百万吨级氢冶金产业化项目陆续投产,炼化、煤化工行业实现部分绿氢稳定替代应用,全国绿氢产能约25万吨。
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到2030年我国氢气的年需求量将达到3715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为5%。到2060年,我国氢气的年需求量将增至1.3亿吨左右,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约为20%。
此次政策的核心突破,在于补贴模式与遴选机制的双重市场化。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人在解读中多次强调,“要用机制创新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新政首次构建“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工业场景与燃料电池汽车并列纳入试点。
《通知》明确,以工业领域应用为主要场景的城市群,工业领域应用场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75%。按此测算,16亿元奖补中约12亿元将投向工业绿氢消纳,可支撑100万吨工业用氢需求,推动钢铁、化工等行业碳减排超150万吨。氢能也从单一的“汽车燃料”升级为工业深度脱碳的“基础原料”。
“积分制”替代“现金直补”,实现奖优罚劣。积分按车辆推广、氢气消纳、基础设施建设分维度精准核算,并实行逐年退坡机制(第一年1分/标准车,第四年0.6分/标准车)。同时,对绿氢消纳、氢能高速公路配套加氢站等给予额外加分,既鼓励技术升级,又推动“制储输用”全链条协同发展。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城市群,将采取扣减资金、暂停奖励乃至取消试点资格等措施,资金使用效率较传统现金直补大幅提升。
倒逼成本下降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中国氢能产业已进入到跨越技术经济拐点、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但氢能应用面临场景少、绿氢缺、价格贵以及储运加注难等问题,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市场需求有待释放,需要国家层面持续发力、重点支持,通过应用牵引,在“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其中,氢能产业发展的一大痛点是氢气价格高企,绿氢成本仍高于灰氢。
本次政策将终端用氢价格设为硬性考核指标,精准指向用氢成本过高这一产业发展最大瓶颈。政策设定清晰的2030年核心目标: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优势地区力争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10万辆;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等关键装备迭代升级。
此次《通知》中提及的“终端用氢”,涵盖了氢能汽车所需的燃料氢气,这一价格目标的提出,与当前氢能汽车的用氢成本形成鲜明对比。
中国氢能联盟发布的《中国氢能产业成本测算报告》中测算显示:当终端氢价降至25元/千克以下,燃料电池重卡全生命周期成本(TCO)将低于柴油重卡;在工业供热、合成氨等领域,绿氢可实现与灰氢平价;优势区域15元/千克的目标,则对应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的成本底线,可支撑绿氢全面替代传统化石能源。
中信证券有色新材料分析师商越认为,本次试点是氢能产业从政策示范转向商业驱动的里程碑事件。16亿元单群奖励并非简单补贴,而是以应用规模倒逼成本下降、以场景放量激活产业链投资。25元/千克的氢价目标,意味着绿氢在交通、分布式能源等场景具备全面经济性,行业将进入量价齐升的正向循环。
城市群率先开展应用试点
三部门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科学、有序、积极探索氢能商业化综合应用路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
《通知》提出,按照应用牵引、场景驱动、因地制宜、协同联动的原则,通过城市群试点,将氢能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氢能交通、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拓展,提升清洁低碳氢供给能力,攻克一批氢能应用领域的技术堵点卡点,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形成多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应用模式,构建经济、合理、高效的氢能综合应用体系,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认为,在试点主体方面,考虑到全国产业基础和资源分布不均,单个城市难以构建生态闭环,要求地方因地制宜组建城市群,通过区域协同联动,打通产业链各环节壁垒。在支持环节方面,在城市群内实现上下游链条贯通的前提下,聚焦应用端支持,降低氢能成本和终端产品价格,帮助企业在发展初期打开市场销路,加快应用场景拓展、规模提升。在奖补方式方面,通过“以奖代补”,实现对不同场景精准支持,并设定奖补退坡机制。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试点城市群批复后,中央财政预拨奖励资金,支持城市群启动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据悉,申报试点的城市群应符合一定的要求:一是具备清晰的氢能应用场景、较强的清洁低碳氢资源保障能力、良好的产业链基础、较好的政策制度环境和比较成熟的氢能应用经验;二是应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氢能基础设施、应用场景等方面的主体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三是在场景选择上,应将燃料电池汽车应用作为通用场景,并根据各地产业基础和特色因地制宜确定应用场景,形成各场景协同联动、互补发展的应用生态;四是立足自身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宜氢则氢,避免各场景一拥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五是要确保相关项目建设运行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质量等法规标准要求,安全稳妥推进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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