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征求《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到氢能相关: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两类,其中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生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种类。
第七条 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绿电交易(划转)等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通过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生物质能非电利用等方式完成。
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核算方法
非电利用统一采用热量进行核算,其中燃料燃烧热量采用燃料低位热值统计;对“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依据制氢氨醇等的用电量,采用发电煤耗法核算。
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综合利用核算方法
1.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原材料利用
企业生产且消耗、购入且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能量包括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原材料利用对应的能源消费量。
企业总非电利用能量包括所有原材料利用对应的能源消费量。
2.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燃烧等综合燃料化利用
企业生产且消耗、购入且消耗的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能量包括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等燃烧等综合燃料化利用产生的能量。
企业总非电利用能量包括所有形式燃料燃烧等综合利用产生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