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敲定氢能综合应用布局,京津冀与大湾区等城市群开启示范建设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作者:榆氢网 | 发布时间 :2026-10-19 | 1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五大城市群正式获批,开启四年氢能综合应用示范周期

  近日,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正式批复文件,确定五大城市群入选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名单,整体试点周期为4年。本次遴选流程严格,先后经过材料初审、专家集中评审、现场答辩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五大城市群入围试点名单。

  本次试点采用绩效导向的资金管理模式。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不会一次性拨付,后续主管部门会持续跟踪试点推进进度,每年开展考核评价。城市群最终能够拿到多少奖励资金,完全取决于试点落地成效,考核结果将成为资金分配的核心依据。

  参与试点的各省市主管部门需要加快落实配套政策,足额配套地方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城市群内部各个城市需要明确分工、高效联动,严格依照既定方案推进项目落地。每一个试点年度结束之后,各地都要按时形成自评报告,逐级上报至三部门,保障试点全程可追溯、可考核。

  锚定四项核心任务,形成可复制的产业发展经验

  文件明确划定四大重点推进清单,所有试点城市群都要围绕清单稳步落地项目。第一项是氢能技术装备攻关,集中力量突破电解槽、膜电极、储运设备等核心硬件瓶颈。第二项是落地工业领域氢能项目,重点推进绿氨、氢冶金、化工原料替代等低碳场景建设。第三项是持续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扩大交通领域氢能消费规模。第四项是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有序推进加氢站布局建设。

  试点工作的核心目标,是打磨出一套成熟的商业模式,形成能够跨区域复制推广的产业经验。在产业链建设层面,各地要着力打通上下游供应链,破除地方保护壁垒,保障产业资源自由流通。项目布局必须突出城市群差异化特色,依托各地资源禀赋开展分工协作,坚决避免出现遍地开花、小而全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

  安全管理同样被列为硬性要求。各地必须建立完善的氢能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与岗位,守住产业发展的安全底线。同时,试点全程要做好绩效管理,定期评估项目带来的经济收益、社会价值与减排效益,保障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

  财政资金严格管控,倒逼用氢成本稳步下行

  针对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批复文件给出清晰的使用边界。各地必须及时足额拨付财政奖励,把资金全部投入到氢能综合应用项目当中,核心目标是持续压低终端用氢成本,并且把降价红利传导到下游生产与消费环节,真正带动终端市场扩大消纳规模。

  资金使用有着严格红线,奖励资金只能用于氢能产业建设,严禁被用来平衡地方财政预算、偿还政府债务或是清偿企业欠款。主管部门设置了明确的约束机制,如果城市群项目推进进度达不到预期,或是地方配套资金迟迟不能到位,三部门可以视情况扣减额度,甚至直接暂停后续财政奖励拨付,用刚性约束保障资金使用效率。

  跨城市群协同联动,打造全国氢能产业发展样板

  五大试点城市群覆盖我国东中西部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差异显著。京津冀与大湾区拥有雄厚的装备制造基础与广阔的工商业应用市场;东北—长三角组合可以联动北方绿电资源与长三角庞大的工业消费市场;新疆—成渝依托西部风光资源,重点打造低成本绿氢供给基地;黄河几字弯—中原城市群则聚焦钢铁、化工产业,主攻氢冶金与工业原料替代场景。

  依靠跨区域城市群联动机制,试点不再局限于单一城市独自发展。各地可以统筹调配制氢资源、储运设施与终端应用场景,构建“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体系。随着四年试点逐步落地,五大城市群将形成各具特色的氢能发展样板,为全国氢能产业规模化、商业化发展探明路径,持续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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